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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版《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主要变化

      发布时间:2021-08-27

      认监委于2021年7月30日发布了 “关于发布新版《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版《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为过渡期。

      新版实施规则与旧版对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认证依据变化

      1、旧版实施规则中认证依据为:GB/T 27341-2009以及认证补充要求1.0和GB14881-2013。

      2、新版实施规则认证依据变为: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要求(V1.0)

      注:适用时,为满足进口国(地区)的需求,认证机构可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制定的《食品卫生通则》作为补充的认证依据。

      变化解读:新版实施规则在融合了GB/T27341和补充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附录A 规范性附录-企业良好卫生规范要求,其中包括通用要求和特殊行业的相关要求,取消了GB14881-2013做为认证依据的内容。


      二、审核员对同一现场审核次数要求变化

      1、旧版实施规则5.3.1:同一审核员不能连续两次在同一生产现场审核时担任审核组组长,不能连续三次对同一生产现场实施认证审核。

      2、新版实施规则3.4.7.4:同一审核员连续对同一生产现场实施认证审核的次数最多为6次。

      注: 第一阶段审核或其他类型的特殊审核不计算次数。

      变化解读:新版实施规则对同一审核员连续对同一生产现场实施审核大的次数增加1倍,认证机构可以更好的调节审核人员、安排审核计划。


      三、增加“不通知审核”

      新版实施规则3.10要求:认证机构应在初次认证审核后,每三年策划实施一次不通知审核。不通知审核可在审核前48小时内向获证组织提供审核计划,获证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审核。

      变化解读:为了对标GFSI的要求,增加了每3年至少实施一次不通知审核的要求。


      四、认证范围分类变化

      对比旧版实施规则对应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HACCP )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CNAS -SC17),新版实施规则的食品链产品/服务分类增加了行业(子行业)类别DⅡ 宠物饲料生产、I食品包装和包装材料的生产、K(生物)化学品的生产。

      同时,SC-17中的活动示例变更为更加详细的“产品/服务类别”,并增加了更为详细的“产品/服务小类(示例)”。

      变化解读:认证范围更加扩大,同时产品/服务类别制定的更为细致、明确。


      五、认证委托人条件发生变化

      新版实施规则在旧版实施规则的基础上增加了:

      (1)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

      (2)按照本规则规定的认证依据,建立和实施了HACCP体系,且体系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

      同时,旧版中的“五年内未因违反本规则6.2.2(4)、(5)条款而被认证机构撤销认证证书”变更为:“三年内未因违反本规则4.2.2(4)或(5)条款而被认证机构撤销HACCP认证证书”。


      六、监督审核周期发生变化

      1、旧版实施规则5.6.1:监督审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初次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在第二阶段审核最后一天起12个月内进行。

      2、新版实施规则3.4.3:监督审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初次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在认证决定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此后,监督审核应至少每个日历年进行一次(再认证的年份除外),且两次监督审核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个月。

      变化解读:重新界定了初次认证后第1次监督审核的时间,同时增加了每个日历年至少审核1次且两次监督审核间隔不超过15个月的要求。


      七、最少审核时间发生变化

      1、旧版实施规则中,现场最少审核时间仅仅与企业职工总数有关,如50人以下的企业(单一场所),初次认证现场审核人日数3天,监督审核现场审核人日数2天等。

      2、新版实施规则:单一场所的最少审核时间为TS+TA

      其中:

      基础审核时间Ts =(TD+TH+TMS+TFTE)【TD现场审核基本时间、TH每个HACCP项目需要增加的审核天数、TMS无相关的管理体系认证需要增加的审核天数、TFTE基于员工数量需要增加的审核天数】,不同行业类别确定了不同的基础审核时间;每增加一个审核场所需要增加的最少审核时间为最少现场审核时间的50%。

      附加审核时间TA 根据企业人员规模(员工人数、HACCP项目)分别为1.0天、1.5天。

      同时规定,最少审核时间包括初次认证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审核时间,但不包括审核准备和编制审核报告的时间;对规模小、风险和复杂程度低、体系成熟度高、自动化程度高以及其中心职能的集中化程度高的组织,可考虑减少增加场所的审核时间,但减少时间不能超过该场所基础审核时间的50%。每个场所应分别增加相应的附加审核时间TA。

      监督审核的最少时间为TS的三分之一+TA,且审核时间不应少于2天。

      监督审核的最少时间为TS的三分之二+TA,且审核时间不应少于2天。

      变化解读:能够看出,新版实施规则对于最少审核时间的计算更加系统、更加细化。


      八、增加“HACCP认证标志”的要求

      新版实施规则增加了HACCP认证标志的要求,规定了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可在认证证书、印刷品、网站和其他宣传资料中使用HACCP认证标志。使用HACCP认证标志可以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应变形、变色。如其他文字或图像均为黑白,允许使用黑白标识。

      同时指出,获证组织不得在产品、产品标签及产品内、外包装上使用HACCP认证标志。


      九、“信息报告”发生变化

      1、旧版实施规则要求:认证机构应于每年2月底之前将上年度HACCP体系认证工作报告报送国家认监委。

      2、新版实施规则要求:认证机构应于每年3月底之前将上年度HACCP认证工作报告报送认监委。

      变化解读:调整了报送时间,与CNCA年报工作一致。


      十、“食品链产品/服务分类”更加明确、细化

      新版实施规则提出:认证机构应根据“适用于HACCP认证的食品链产品/服务分类”开展以下活动:

      1.基于行业(子行业)类别开展HACCP体系认证活动;

      2.基于产品/服务类别评价审核组专业能力;

      3.基于产品/服务小类确定认证文件的范围;

      4.策划审核方案时确定不同类型审核的覆盖范围;

      5.产品安全性验证至少应覆盖当次审核涉及的产品/服务小类;

      6.适用时,认证机构可对产品/服务小类的示例进一步细分

      本次发布的实施规则与旧版对比,最大的变化是增加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要求(V1.0)”做为认证依据。


      其中该附件包括两大部分:

      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要求(V1.0)

      2、附录A (规范性附录)企业良好卫生规范要求

      对于《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要求(V1.0)》对比GB/T 27341-2009及补充要求1.0,变化如下:

      新增条款:2.2 合规义务、2.3 食品安全文化、5 持续改进、5.1 不合格和纠正措施、5.2 投诉处理、5.5持续改进。

      1.1 总要求(对应GB/T 27341-2009标准 4.1 总要求)

      明确了:食品链相关过程包括从初级生产直至消费的各环节相关过程,涉及食品及其辅料的生产、加工、分销、贮存、处理以及饲料生产、食品接触材料、生产服务提供等过程。

      1.2.4 记录控制(对应GB/T 27341-2009标准 4.2.4 记录控制)

      增加了:记录的保存期限应超过产品的保质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1 管理承诺(对应GB/T 27341-2009标准 5.1 管理承诺)

      增加了:最高管理者对HACCP体系的有效性负责、食品安全重要性传达到企业各级人员、方针和目标与企业的战略方向一致、确保将HACCP体系的要求整合到企业的运营管理之中、确保企业食品安全文化的推行、确保各级员工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并鼓励有效的内部报告。

      2.4 食品安全方针、目标(对应GB/T 27341-2009标准 5.2 食品安全方针)

      增加了:更详细的食品安全方针、目标管理要求。

      2.5 职责、权限与沟通(对应GB/T 27341-2009标准 5.3 职责、权限与沟通)

      增加了:更详细的内部沟通和外部沟通要求,以及增加了2.5.2.2内部报告的要求。

      3 前提计划(对应GB/T 27341-2009标准 6 前提计划、补充要求1.0)

      该条款变化较大,新的前提计划包括:人力资源、良好卫生规范、产品设计和开发、采购管理、监视和测量、标志和追溯、产品放行、产品撤回和召回、致敏物质的管理、食品防护、食品欺诈预防、应急准备和响应。

      删减了GMP、SSOP的描述,将原标准的6.6维护保养计划移到附录A良好卫生规范通用要求-7设备与维护;

      增加了产品设计和开发、监视和测量、产品放行、食品防护的要求。

      4.2.3 预期用途的确定(对应GB/T 27341-2009标准 7.2.3 预期用途的确定)

      增加了产品预期用途适用信息: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

      4.2.4 过程描述及流程图的制定(对应GB/T 27341-2009标准 7.2.4 流程图的制定)

      增加了工艺流程图包括的内容:终产品、中间产品放行点和副产品的排放点;

      增加了“加工步骤相似的多个产品可以使用同一流程图”的描述。

      4.3.1.1 危害识别(对应GB/T 27341-2009标准 7.3.1 危害识别)

      删减了危害识别考虑的因素:人为的破坏和蓄意污染等情况,在3.11 食品防护 增加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4.3.2 控制措施的制定(对应GB/T 27341-2009标准 7.3.3 控制措施的制定)

      删减了“针对人为的破坏或蓄意污染等造成的显著危害,应建立食品防护计划做为控制措施”的描述,在3.11 食品防护 增加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4.3.4.1 关键控制点(CCP)的确定(对应GB/T 27341-2009标准 7.4关键控制点(CCP)的确定)

      删减了判断树确定CCP的方法,增加了“CCP应建立在必须实施控制措施且当控制措施失效时直接影响食品安全的步骤”的描述。

      4.3.4.4 建立关键限值偏离时的纠偏措施(对应GB/T 27341-2009标准 7.7建立关键限值偏离时的纠偏措施)

      增加了“纠偏措施应定期进行评审,判断偏离的趋势,确保纠偏措施的有效性”的描述;

      4.4 HACCP计划的确认+4.5 HACCP体系验证(对应GB/T 27341-2009标准 7.8 HACCP计划的确认和验证)

      增加了:更详细的HACCP体系确认和验证的要求。

      4.6 HACCP计划记录的保持(对应GB/T 27341-2009标准 7.9 HACCP计划记录的保持)

      删减了:HACCP计划记录应包含的信息。

      5.3 内部审核(对应GB/T 27341-2009标准 5.4 内部审核)

      删减了:应编制形成文件的内部审核程序,规定策划和实施审核、报告结果。

      5.4 管理评审(对应GB/T 27341-2009标准 5.5 管理评审)

      增加了:管理评审应包括食品安全方针;

      增加了:5.4.2评审输入、5.4.3评审输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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